「國王就像皮影師(dalang),臣民就像戲偶(wayang),法律就像皮影戲布幕後方的燈捻,目的都是為了防止偏差....」--- 爪哇法典《行為準則》
六月時拜訪在吉蘭丹河畔道北(Tumpat) 馬來村莊的Pakcik Yousoff皮影工作室,問我學到了什麼,其實很難描述。安哥嘻嘻哈哈的盤腿坐在布幕後方的草蓆上,自由自在地控制這些安插在香蕉樹黃綠色莖部上的戲偶,左大腿偶爾敲節拍器(bomedeh)製造聲響和熱絡的氣氛,台詞總少不了「哇哈哈哈」這類即興串場。
有時對於那種輕鬆自在很難理解,我在書上讀到以上這句以「皮影師(dalang)、戲偶(wayang)、燈捻(light)」三者的互動對映「國王(king)、臣民(people)、法律(adat)」的神比喻,我在書冊留下大大的驚嘆號,對於過去鬆散的法律概念稍微理解。
這些皮影師是舊時的流浪藝人,他們將戲劇中的神靈、傳說人物(神聖)和人們(生活)聯繫在一起,音樂和戲劇在一村又一村之間傳播,他們負責活絡村落氣氛,所以即興和輕鬆變得重要,古時東南亞世界可是天天夜夜笙歌的娛樂民族呢,光是用現代生活觀看這個木造小空間是不足的,必須放大到整個河畔村落,整個古代東南亞境界!但因為神靈中影射的神諭,影響真實世界的法律概念,所以後來伊斯蘭法試圖必去除這部分,也順便剔除重要的傳達媒介---皮影戲的傳統了。
(圖二)幾樣有音階的敲擊樂器以鐵鉤鉤在牆上,和吉打的不太一樣,據說在哥打峇魯大巴刹旁邊有賣這些銅製樂器。至於黏貼在羊皮捲上的手畫皮影戲戲稿,安哥說按照紅色的點,用榔頭和釘子慢慢敲洞,釘子被再製成點狀的、扁線的、凹字型的工具,因此各式各樣的短線再現在皮偶上,再現在布幕上,嘻嘻哈哈說笑晃動的,落在夜晚八點才開始既大又小飛來飛去的彩色幻影上。
哪天可以幸運地拜訪吉蘭丹,好好地看看周遭村落,好好地進入文字描述的古代世界吧!
30 & 8 June 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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